江珩

坑,脑洞大,博爱。普中心。

星条旗下
我第一次见到琼斯是在这间酒吧,就是那儿,角落的位置。说真的,我不相信他会干什么事,警长。他遵纪守法,是个合格的大兵。哦抱歉,我的确不知道从战场回来的全是疯子。关系?我们关系也就那样,他守规矩,从不喝醉,似乎滴酒不沾。不,他,我想在他看来,他没有多少朋友。是的,我已经半个月没有见过他了。5月18日下午5点?他在这儿,和往常一样待到深夜。我就了解这么多,再见,警长,祝你好运。
事实上,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美籍西裔公民,我不该对着警察说瞎话,但除了5月18日艾伦·D·琼斯(在证件上被称为阿尔弗雷德·F·琼斯)的情况以及我俩的关系,还有我们半小时前刚见过面以外我并没有捏造事实。
我不确定艾伦是否喜欢我,他对我比对别人说的话多些,但他的态度我一直摸不清。我想我们算得上是朋友。
艾伦第一次来到这儿的时候风尘仆仆,像是刚从遥远的地方赶来,眼中尽是疲惫。他不徐不疾地坐到了那个不隐蔽也不显眼的位置,就像一开始他就知道那儿有一个位置。他只要了一杯果汁,等待不知道什么人前来赴约。他在那个位置坐了一夜。
打烊前几分钟,天已微亮,他蹒跚地走出了门,不时用那酷似棒球棍的玩意轻点地面,仿佛是个受了轻伤的棒球运动员。他肩膀和手臂上的肌肉鼓起,从背后看上去充满了力量,但左腿的纤细与这个强健的躯体格格不入,哦上帝,他是个士兵。
我转身锁上酒吧的大门,尽量不让自己想象这位士兵如何失去了他的腿。等我再转过身时,那个昂首望着灰蒙蒙天空的士兵消失了,天空也起了明显的变化,太阳升起了。
艾伦像一个幽灵一样消失不见,我一度以为是他是我丰富的想象力的产物,或是什么灵异现象。在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他的时候,他再次在差不多的时间来到了酒吧,依然是那个位置。
他只是安静地坐在那里。相比之下,其他顾客要吵闹得多,酒吧正中聚集着的一群常客在对些问题进行争辩,几乎要动起手来。这些常客刚驻扎下来时就交代我,除非见了血,不然不要阻止他们。他们谈论的大都是文学、哲学、政治之类的玩意,我没啥文化,压根听不懂、也不想听懂这些争论,如果他们只能勉强填饱肚子,就不会这么耗费他们的脑袋瓜了。
当然,我乐于听他们争吵不休,然后握手言和,或是大打出手,无论如何都有较为丰厚的小费压在杯子底下,在他们谈论经济的时候,我也会从我微薄的工资当中抽出一部分,用于他们零星提到的股票、债券。就算我是个西班牙人,我也有着富兰克林式的美国梦。我期待着有一天我能够成为一个…那样的,美国人。
艾伦坐在座位上,双手扣在一起,他介于褐红色和棕褐色之间的头发梳理的方式总让我想起曾经的某个常客,他曾以一种充满热情的语气告诉我关于美国梦的一些事,他是我所见过的,最美国的美国人,艾伦则是我所见过的,最不美国的美国人。我在吧台的位置只能看见艾伦侧脸的轮廓,他在听到争吵最激烈的高潮时忽然说话了,他以一种平稳的声音清晰地表达了他的观点,观点与正在争论的人似乎差别很大——我可听不出来,我是从他们惊愕的表情上发现这一点的,看样子艾伦说的并非全无道理。他的声音开始时被争吵声所掩盖,直到他们一个个住口,他仍在用平稳的语调叙述着。他们在沉寂了片刻后,争先恐后地反驳,酒吧前所未有的混乱局面让我有些摸不清头脑。总之,那群常客在气愤地留下比平常多得多的小费离开之后,我明白他们再也不会回到这个伤心地。
我忽然想和这个平静的男人握手致意,太他妈厉害了,虽然他们说的话我一句都听不明白,呃,我的英语水平勉强听得明白每个词语都意思,拼凑在一起?上帝才知道!无论如何,我知道的是,他打了个好球!
我走到他桌前,给他端来一杯我所能负担得起的,最昂贵的威士忌。他有些友好地对我说:“抱歉,我不喝酒。”我耸耸肩表示没有关系,再端了一杯果汁给他。酒吧里的人并不多,我完全有时间跟他说上几句话。我经过那双红褐色眼睛的同意之后坐在了他的对面,出乎意料的,他说起粗话来和我没多少差别,我们交谈甚欢。
交谈的过程中我尽量避免视线落在那条纤细的腿上,我不想让他觉得我好奇的目光刺痛了他,即使是好奇也会伤害人,我明白这一点。
他却笑着谈起了他怪模怪样的棒球棍手杖。“这是为了让那些说'士兵,我们不只卖一只鞋'的人闭嘴。”
他笑起来的样子让我重新想起了那个充满热情的美国人,阿尔弗雷德·F·琼斯。他们的笑容如出一辙。
我冒昧地询问了艾伦的全名,艾伦·D·琼斯,他是阿尔弗雷德的兄弟,我并未提到阿尔弗的名字,他却了然地冲我点头,好像我的想法已经完全表露在了脸上,我想他就是在这里等阿尔弗的。
“你在这里是等不到阿尔弗的,他最后一次来,已经是一年前的事了,据说他上了战场,你明白,琼斯先生,他一直以来都想当英雄。”
他向我展示原本藏在T恤里的、挂在他脖子上的“狗牌”。一根链子上有着两块牌子,它们挨得很近,时不时发出金属撞击的声响。我仔细托着它们,避免它们摩擦碰撞,尽量看清上面的名字。是的,一块是“阿尔弗雷德·F·琼斯”,另一块是“艾伦·D·琼斯”。
艾伦说:“用不着等,他回来了。”

似乎我处理故事的能力并不好,但我只能勉强做到这样。第一次艾伦来到这里的时候,我意识到他是个只有一条腿的士兵。第二次艾伦来到这里的时候,我知道了他叫艾伦·D·琼斯,是个纯粹的美国人的兄弟,他的兄弟已经死了,那根手杖是他抵御一切的武器,他很有文化,但是讲起粗话来也能和我这样的人打成一片。
在那以后他还来过许多次,和我交谈的内容也由浅及深,每当我以为我们已是朋友的时候,我又会感觉他周身笼罩着一层薄雾,难以靠近。
我希望他多谈谈已经离开了的阿尔弗雷德,我喜欢那个精神的小伙子,我也喜欢他所提到的美国梦,他身上带有着常人难及的活力,即使在深夜他也像是在白天一样,他让人不知不觉就有一种向往,期待着只要奋力拼搏,就能够成为颇有造诣的富人,他的想法是如此丰富,他的理想又是那么的异想天开,他想当一个英雄!他常常自称为英雄,让人真正以为他能够成为他想成为的人。

艾伦谈到美国梦是一脸的不耐烦,他脸上出现这种神情的时候并不多,他一点也不认可这种在他看来愚蠢的做法,他说这就像是对孩子说,只要你听话地练习读写,圣诞老人就会送来你想要的礼物一样可笑至极。
“阿尔弗雷德在这一点上像是个孩子,”他这么评价,“如果不是这种可笑的梦想,他就犯不着去军队送死。”
“他根本不明白,英雄是不存在的。他千方百计地想要成为英雄,到了战场仍然无所畏惧,直到爆炸过后的弹片嵌进他的喉咙,涌出不断的血,他捂住自己的喉咙难以置信地看着我,当我试图为他拔出切开他一半脊椎骨的弹片时,我在那双湛蓝的眼睛里看见的是恐惧,他从来没有这么恐惧过。他妈的,他不过是个愚蠢透顶的家伙,英雄?去他的英雄。我和他打赌赌输了,我已经不记得是什么见鬼的赌约了,总之,惩罚是我和他一起去上战场。我明白他的意思,'Hero不接受任何反对意见!'他需要一个人看他成为英雄,”艾伦惟妙惟肖地模仿着阿尔弗雷德说出那话的神态,我被他一霎流露出的活力震惊了,就像阿尔弗雷德复活了一般。他们像是硬币的两面。
艾伦休息了一会儿说道:“什么狗屁英雄,你不觉得这像是个玩笑?我因为一个无聊透顶的赌约上了战场,他为了毕生追随的梦想,历经艰辛,想成为一个英雄。他死了,我得了一个勋章,我成了个该死的英雄。”
我听到这巨大的反差不知说些什么才好,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小的勋章,在背面,我看见了阿尔弗雷德·F·琼斯的名字。
他用阿尔弗雷德的名字幸存,并让它留在了勋章上,他自己,艾伦·D·琼斯作为一个最不美国的美国人,留在了战场上。
我想他对那个充满活力的兄弟还是有着一些感情的,他这个厌恶英雄主义的人,让他的兄弟实现了英雄的梦想,说不定正是阿尔弗雷德那孩童般的执着打动了艾伦。我应该敬他一杯才对。那些空谈家加起来都不如他俩的精神高贵。
我从吧台拿来了两杯威士忌,我把其中一杯递给他:“敬阿尔弗雷德·F·琼斯和艾伦·D·琼斯”
艾伦·D·琼斯友好地推开了那杯酒:“抱歉,我还没有到合法的饮酒年龄。”

—The End—
以此文献给我的bro花疆
这个作品写出来没有我想象当中的好,我想应该是我想表达的东西说不出来的缘故。我一直在想,艾伦的骨子里是有些像你的,你是有些地方存在着缺陷的,或者说是独特的,在思想上和一些人格格不入,你用那根棒球棍支撑着你,唔,我想表达的就是,你一直有着什么,来抵御他人对你的攻击。我又不知要如何表达了。正因如此,这篇文章看起来比别的要更加啰嗦。
我没有想好阿尔弗和艾伦参加的到底是哪场战争,不是二战,因为二战后有着禁酒令。
这篇文的灵感源自我所看过的一幅漫画:一个穿着军装的士兵在酒吧与人交谈,他告诉对方,自己在战场上眼睁睁看着兄弟死去,对方同情地想要请他喝上一杯,他说他还没有到法定的饮酒年龄。
行文仓促了,许多细节都有纰漏,那个“我”其实并不是我,只是有着我的一部分特性而已,我说不定是死在战场上的阿尔弗雷德。
总之,想要表达的就是,我这人浑身缺点,粗鄙,没有什么文化,我们初次相识的时候,或许是我的活力打动了你吧x时隔不久,我的活力却也一点点消磨殆尽。
无论如何,北边那个兄弟,Hero我虽然没啥能耐,我都乐意竭尽全力帮你,如果你需要帮助的话。
据说菲茨杰拉德曾想把《了不起的盖茨比》更名为《星条旗下》,但由于已经印刷便作罢。星条旗下,献给你的梦想。虽然我不太清楚你的梦想是什么,那不要紧。反正,bro,星条旗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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